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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局简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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旗卫生局主要职责:
旗卫生局是旗人民政府主管卫生工作的工作部门,主要职责是:
一、制订本旗中长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,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卫生区域发展规划;制订农村初级卫生保健、中蒙医药、医学科技教育等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出台相关配套政策,用法律、行政、经济、政策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;调控卫生资源配置,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。
二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,对卫生机构从业人员、医疗技术应用、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以及健康产品实行准入制度,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。
三、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,实行依法行政和卫生行政法制化管理;依法实施各项卫生监督;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;加强服务质量监控,打击非法行医,整顿医疗秩序以及规范医疗广告等市场行为。
四、制订和实施本旗卫生经济政策,确保公共卫生服务和弱势人群基本医疗服务的供给;协调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补助政策、税收政策和价格政策。根据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,负责全旗卫生经费的分配、使用与管理。
五、定期发布本旗医疗机构服务数量、质量价格和费用信息;引导病人选择医院、医生,减少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市场缺陷。
六、促进多样化和竞争,营造和推动医疗服务领域有序、平等竞争环境。
七、加强卫生行业中介组织建设,发挥医学会、医院管理学会、医师协会等中介组织和学术团体的作用 ,加强行业自律、质量和医疗技术管理工作。
八、实行卫生工作指导检查、督查制度和重大工作专项推进制度,发挥组织协调作用,推进整体工作和专项重点工作健康发展。
九、依法加强用血管理。
十、加强卫生系统党的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,推进党风廉政建设、作风建设、行业作风的好转。
十一、承办旗政府和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旗卫生局承担的行政职能中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,以旗政府公布的为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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